公積金熱點:如何認定“住房套數”?
按照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房住不炒是各地房地產發展的主旋律,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嚴格貫徹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執行“認房、認貸、認絕賣”的住房套數認定政策。目前,我市根據相關規定,職工家庭(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購買第三套住房或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那么怎么認定自己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的住房應該算第幾套房呢?跟著坐標君一起往下看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吧?。?)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義烏市相關部門信息系統中的住房信息記錄,以中心獲取的共享信息為準;(2)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中的公積金貸款記錄;(3)借款人及配偶在人行征信系統內的住房貸款記錄一、不計算套數的情況:1.集體土地、工業用地的房產不計算套數;2.析產、贈予所得房產等非市場購買所得的住房;3.綜合用地上的房產,產權登記明確為住宅或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的,計算一套;產權登記不明確的,以實際用途為準;4.被政府征收或收購的國有土地上的住宅,不計算套數(2020年6月15日起執行)。二、特殊情況的套數認定:1.復式住房認定為一套;2.相連多套住房(AB套)當作一套住房使用的,不動產證合并的認定為一套;未合并的視具體情況認定,A、B套或者多套住房,分別貸款的分別計算;A、B套或者多套住房在公積金貸款時沒有一起抵押的,分別計算;3.建房有過貸款含聯保的計算一套4.家庭成員與其他人共有的住房,按份額累計計算,累計不足一套的,不予計算;5.公積金中心為繳存職工家庭出具過異地繳存證明給異地中心的,認定為一套(如職工能提供異地中心出具的回執或說明的,不予認定)。三、“認貸認絕賣”的規定:1.通過查檔、征信等渠道獲取的住房信息,能確定為同一套的,按一套認定;2.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公積金系統”)有貸款記錄的住房,包括已經絕賣,計算套數。3.征信報告有貸款記錄的住房,包括已經絕賣,計算套數。一、公積金貸款首套住房認定:借款人家庭在義烏市不動產登記部門的信息系統中無住房信息,或者查詢的房屋信息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為同一套住房的,且公積金系統、人行征信系統中無住房貸款記錄,認定為首套住房。借款人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收購取得的產權調換房屋(有多套的選擇一套),認定為首套住房。二、公積金貸款第二套住房認定: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1.在義烏市不動產登記部門的信息系統中,借款人家庭僅有一套住房,并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2.人行征信系統中無住房貸款記錄的,或有住房貸款記錄并與不動產部門登記房屋為同一套。借款人家庭在公積金系統中僅有一次貸款記錄并已結清(一年以上):1.在義烏市不動產登記部門的信息系統中,借款人家庭無房或僅有一套住房并與前次公積金貸款是同一套住房的;2.人行征信系統中無住房貸款記錄的。上述2種情況按公積金貸款二套房認定。三、公積金貸款第三套住房認定:1.借款人家庭在義烏市不動產登記部門的信息系統中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信息的;2.借款人家庭在公積金系統中累計貸款次數2次及以上的,即便住房已經絕賣;3.借款人家庭在人行征信中累計住房貸款次數2次及以上的,即便住房已經絕賣;4.以上三種情況,登記住房信息與公積金貸款次數、商業住房貸款對應合并同一處住房后,達到2次(套)及以上的。上述4種情況公積金貸款申請不予受理。四、婚姻狀況變化等特殊情形房屋套數的認定:1.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其中一方已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現以夫妻雙方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2.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并已結清,離異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借款人及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貸款尚未結清,離異后公積金貸款歸屬主借人一方償還(夫妻協商或法院有判決的,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后,由指定人償還),另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3.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已分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現以夫妻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申請不予受理。Q:您好,第一套房子純商貸已結清并出售,第二套房子純商貸尚未結清(沒出售),請問現在再買一套房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A:答:不可以申請貸款。根據現行政策以及職工描述的情況,第一套房雖然已經絕買,但因為使用了商業貸款,需計算套數,如果再買一套房子屬于第三套自住住房,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Q:您好,我參加了城區的有機更新,選擇了回遷房,此外自己還有兩套住房,請問我還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么?A:答:可以申請貸款。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城市有機更新的繳存職工家庭,選擇產權調換補償方式的(即回遷房),可享受公積金貸款首套房政策。繳存職工在取得不動產證后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以他套抵押的方式申請公積金貸款。Q:您好,我從父母那里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了一處住房,請問如果我再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如何算套數?A:答:按首套計算。根據相關規定,析產、贈予所得房產等非市場購買所得的住房,不計算套數。繳存職工在申請貸款時應提供有效的公證文件。Q:您好,我早先在蘇溪購買了一處廠房和一處店面房,現在準備購買住房,請問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A:答:可以申請貸款。根據相關規定,工業用地、店面等性質的房屋,不計算套數。Q:您好,我和姐妹有多套共有的住房,現在想買一套住房,請問怎么計算套數?A:答:根據實際情況分析。繳存職工與他人共有住房的,按照份額計算套數,如4個人共有,則計算為1/4,如有多處住房的,累計比例,據實計算套數,不超過1套的,不計算套數。Q:您好,我結婚前買了一套住房,用了公積金貸款并已經結清,我妻子婚前也有一套住宅,用了純商業按揭,現在準備都賣掉置換一套住房,還能貸款么,怎么計算套數?A:答:不能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是以戶為單位的,按照“認房認貸認絕賣”的原則,再購買一套住房屬于第三套住房,因此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Q:您好,我之前購買了一套排屋,是四層半的結構,現在準備再買一套住房,請問還能貸款么?怎么計算套數?A:答:可以申請貸款。根據相關規定,復式住宅作為一套計算,再購買一套住房屬于第二套住房。Q:您好,我之前購買了一套住房,按照登記為商住性質,請問怎么計算套數?A:答:根據實際情況分析。商住兩用房都有實際用途,根據相關規定,實際用途為住宅的,公積金中心在審核中計算套數;實際用途為商用的,公積金中心在審核中不計算套數。
2020/6/13 14:25:53